进入夏季以后,随着气温的升高,有很多骑电动车出行的居民忽略了头盔的重要性,道路上电动车头盔佩戴率有所降低。同时,在电动车上违法加装遮阳蓬的多了起来,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5月25日上午,郑州交警二支队在辖区多个路口开展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和违法加装遮阳蓬集中查处和拆除行动。
当日上午10点,在嵩山路建设路口,郑州交警二支队民警正对一辆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居民进行纠正,根据《郑州市城市道路安全条例》22条第3款的规定,对该其进行了20元罚款的处罚。民警表示,佩戴头盔能够有效地保护头部,要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虽然天气炎热起来,但也不能忽视出行安全。
随后,一辆加装了遮阳蓬的电动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将其拦下,这辆车不仅有遮阳蓬,而且还加装了塑料风挡。民警告知电动车主,加装遮阳蓬和风挡,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更为自己和别人埋下了安全隐患,特别是风雨天气,安全影响更加严重。根据《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2条第7项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50元的罚款处罚,并立即将遮阳蓬拆除。
据郑州交警二支队副支队长吕恒介绍,二支队在辖区各条道路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上午共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909起。其中,电动车不戴头盔324起,骑车载人67起,违法安装遮阳蓬14起,并全部拆除。随后将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希望居民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蓬有哪些危害?郑州交警二支队三大队大队民警郜宇鹏告诉记者:首先,遮阳蓬在行驶过程中会受到风阻的影响,特别是有横风的时候,会让车辆倾斜、方向失控甚至摔伤;其次,电动车遮阳蓬面积超出车把和车身,在城市道路上极易对旁边的行人和车辆造成伤害;有的遮阳蓬的伞杆安装在踏板上,不仅影响视线,在急停或追尾时会对骑行人造成伤害。民警还提醒,夏天阳光强烈,市民可以佩戴面纱或冰袖,或者选购有遮阳面罩的夏季头盔,既能使头部得到保护,又能遮阳防晒。
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有这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8条第3款: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2条第7项:禁止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郑州市城市道路安全条例》22条第3款: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朱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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